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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治药品广告市场需良“药”

编辑:合肥中鸿化工有限公司  时间:2018/06/26
时下,一些虚假药品广告充斥市场,令人防不胜防。为此,自7月下旬以来,江苏省宝应县消协会同当地工商、食品药品等部门,以“当前药品广告市场现状、基本特征、危害及其对策”为重点,组织12名调查员,对药品广告市场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专题调查。调查结果表明,药品广告市场存在诸多问题,整治药品广告尚需对“症”下“药”。

宝应县消费者协会调查显示,违法药品广告主要包含以下内容: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,如“疗效最佳”、“药到病除”、“根治”、“安全无副作用”、“无效退款”等;含有“最新技术”、“最高科学”、“最先进制法”等绝对化用语;含有治愈率、有效率及获奖内容;含有明示或暗示中药为纯“天然”药品,因而安全有保证;声称或者暗示服用某种药能平缓紧张生活情绪和提高考试成绩,更有那些增高的、益智的等,纯属子虚乌有。

违法药品广告危害巨大,因此,宝应消费者协会建议,首先应由政府牵头,组织药监、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,对药品广告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,避免部门之间相互推诿、踢皮球的现象,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,履行各自职责,协同作战,共同维护药品广告的市场秩序。

其次,要加大对违法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的打击力度,增强法律的震慑力。广告主一旦篡改药品广告内容发布虚假广告,应取消其药品生产经营资格,造成后果的应追究刑事责任。同时,也应当追究广告经营者的法律责任,造成后果的应取消其广告经营资格。

三要强化对药品广告审查力度,建立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责任追究制度,对违法药品广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,除了追究广告经营者、广告主责任外,还应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责任。

四要把药品广告经营与新闻媒体“脱钩”,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违法药品广告的舆论监督作用。

五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。宝应县消费者协会呼吁,迅速建立公开透明的药品广告社会监督机制,将药品违法广告的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。同时,设立“举报违法药品广告奖励基金”,开设“违法药品广告举报热线”,广泛征集药品违法广告线索,使虚假药品违法广告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。